避免約會強暴 新北家防中心籲「三不四要」原則

新北市家防中心今天表示,並非初次約會才會發生強暴,男女應隨時留意「三不四要」安全原則。若不幸遇到性侵害務必保留跡證,直接至醫院驗傷,並報警或撥打113全國保護專線求助。

今天是西洋情人節,新北市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發布新聞表示,小心惡狼在身邊,提醒民眾謹記「三不四要」原則,遠離約會強暴。若受害應避免沐浴或更衣,要勇於求助。

家防中心說,「三不」原則包括,不與陌生或不熟悉對象約會、不單獨前往對方住處或密閉空間、不食用來源不明的食物或飲料。

「四要」則是,約會前瞭解對方背景、選擇正常約會時間、在熟悉或人多的公開場所約會,若感覺不對勁或有壓迫感時,應立即設法脫離現場。

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約會強暴通常是其中一方透過哄騙、脅迫、傷害或下藥,違反對方意願發生性行為。即使多人聚會或派對仍可能發生,應提升約會安全意識。

她強調,隨網路交友盛行,近年出現不少網友初次見面,卻慘遭侵犯的案例。約會強暴不限於初次見面,無論男女都應隨時提高警覺,保護自身安全。

根據新北家防中心統計,民國111年至113年間,新北市性侵害通報案件中,雙方為男女朋友關係者,占總通報案量13%,顯示平均每8件通報,就有1件是伴侶間性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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