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司法院用黑箱作業設立黑官 人民被黑了
林健鈞/資深研究員
台灣稅務訴訟案件審理上曠日廢時,是否能設置稅務審查官的制度協助法官,提升審判效率。江永昌指出,如果能像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有技術審查官一樣,設置稅務審查官,相信對法官在審理稅務案件會有所幫助。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長張國勳說:在行政法院組織法中,有財經司法事務官的設置,他們的出身背景,有會計師資格或曾在稅務機關任職過,都有其專業,可以提供法官專業上的協助;對於立委所提設置稅務審查官的概念,現在司法院正在研議是否要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時,會通盤考量,這樣的回答很有官僚的口氣!
行政法院在處理稅務案件,人民的勝訴率是非常非常低,2017年我們在財政委員會的時候,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那上路了以後,看起來的表現似乎是跟我們當初期待差距還蠻遠的,有花了錢 請了學者做了一個研究計畫 卻沒公開,這是司法院自己在搞黑箱。
很關鍵的問題,要設立稅審官有疑慮,稅務審查官是有官等的嗎?這表示只有司法院有特權嗎?但銓敘部代表說不可以啊!難道司法院搞黑箱,還要創設黑官嗎?還有司法院為了稅審法草案開了一次公聽會,與會70幾個人,政府機關代表68個人全部都是在代表國家行使高權行為的,民間代表只有5位,司法院這不是搞黑箱,那是什麼?
你們要設稅務審查官 結果稅務審查官從稅務機關找人 這個事情,民間團體會有很大的疑慮,但更重要的重點還不是這個,你們這個稅務審查官是有官等的嗎?但是聘用人員條例可以這樣繞過去喔!是要搞黑官嗎?用聘用人員條例搞有官等的人,是只有司法院可以,還是全中華民國所有各個行政機關大家都公平,這就天下大亂了!
司法院進一步指出,為建構更具專業及符合國際趨勢的稅務行政訴訟制度,並增強行政法院審理效能及保障納稅者權利,草案也明訂稅務審查官的職權範圍,使稅務審查官有效協助行政法院審理稅務行政事件。不禁讓百姓皮皮挫,原先通過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美意就是要遴選能保護人民的納保官,結果選出來的納保官是最會課稅的優良稅官,扮演著披羊皮的狼在羊群裏牧羊的角色,在球賽中更扮演球員兼專吹黑哨的裁判,人民保得住生命、財產嗎?
司法院最後表示,由於稅務審查官的職務內容,在於協助行政法院法官審理稅務行政事件,除須具備擬任職務任用資格外,草案就具備從事稅務工作的相當經驗,分別規定資格條件,以供行政法院選才與能,這所謂的稅務審查官恐怕又都是國稅局一手訓練出來的,真的是用黑箱作業設立黑官,人民被黑了!
【以上言論為第三人投書,不代表本刊立場,讀者請本於客觀事證自行評價】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 記者:匯流筆陣
- 更多生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