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M協邀請律師 舉辦醫事人員保健食品與保養品行銷法規講堂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本次法規講堂專業講師 黃偉琳 律師指出,光單一縣市(台北市為例)112年度食品藥物化妝品處分案例統計,食品類達395件,處分金額達新台幣3,219萬元,占比達59.3%,其次是藥品與醫療器材39件,處分金額新台幣1,378萬元,占比25.4%及化妝品127件,處分金額新台幣827萬元,占比15.3%。而廣告媒體類別統計,則以網路445件處分為大宗,占比高達79.3%,其次為電視57件,占比10.1%;宣傳物(立牌、看板、海報、傳單)等34件,占比6.1%;廣播14件,占比2.5%;雜誌報紙11件,占比2%。
顯示台灣販售保健食品及保養品的業者、協助行銷推廣的行銷傳播廣告業主及醫事人員,持續面臨法規挑戰。如何遵循法規、不誤觸法網,又能有效和民眾溝通正確的訊息?是產業及醫事人員都想了解的關鍵課題。
跨產業如隔山,台灣保健食品與保養品業者急需法律及行銷專家、醫事人員多方協助
黃偉琳律師經歷包含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法律顧問、台北市中山牙醫會課程講師、線上牙醫師講座講師,同時為消基會義務律師團委員及醫療委員會委員私立大學兼任講師台北市政府諮詢律師,在大健康產業具有相當豐富的實戰經驗,因此GCM上醫預防醫學發展協會(簡稱GCM協會)特別邀請黃偉琳律師,代表協會法務團隊,於113年08月18日法規講堂:保健x保養擔任講師,和GCM協會的醫事人員分享保健食品及保養品的傳播法規案例與調適策略,課後整體滿意度調查也獲得醫事人員們高達平均4.7星好評(滿分為 5 顆星),醫事人員們回饋包含:「實用度高,謝謝協會」、「今天收穫好多,希望之後還有其他醫療法規課程」等。GCM協會副理事長黃子彥醫師與秘書長蔡旻堅營養師也在致詞時指出,保健食品與保養品行銷,在台灣必須有法務、行銷、醫事三方協力,才能在遵循法規的情況下、達到行銷傳播的效果,正確的法律知識與吸引人的行銷廣告宣傳同樣重要。
醫事人員熱情提問 保健食品與保養品行銷實務QA熱絡
參加本次講座的醫事人員們也紛紛在課堂中積極向黃偉琳律師提問,例如:「對民眾進行產品特色介紹,難免會有違反食品廣?字詞,該如何自我保護?」、「常見違規案例詳解」、「想問在介紹產品(保健食品),有什麼字眼不能提的?謝謝」、「廣告用詞如何不踩紅線?」等,黃偉琳律師均透過課前用心準備案例與查閱相關法規,直接融入課程內容,並在QA時段和醫事人員進一步補充說明,竭盡所能協助醫事人員提升法規調適能力,以達自我保護的目標。黃偉琳律師就有在課堂中提醒:應特別留意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相關規定,如(第2項)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第2項)規定:違反前項廣告規定之食品業者,應按次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且特別叮囑「原告縱無故意,亦有過失,不能主張免罰。」,與GCM協會共同加強宣導醫事人員應持續保持法規意識。
保健食品與保養品行銷法規只是開始 GCM協會將持續深化法規教育
GCM協會公關長也表示,若將格局定義在大健康產業,保健食品與保養品只是GCM協會協助醫事人員的其中一塊領域,未來將與理監事報告提案,增列法規調適培訓預算,持續提供GCM協會醫事人員不論是在醫療業務(包含但不限於診所藥局)、營養諮詢業務、醫療器材、甚至藥品的法規調適培訓,而不僅僅是在保健食品與保養品,此外,也將增加113年度法務預算編列,以直接提供GCM協會醫事人員法律顧問服務為行動,搭配培訓,全面提升GCM協會醫事人員不論在醫療本業或跨領域商務合作的合約保障及內容把關服務。欲知詳情可洽GCM協會總幹事或公關部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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