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消防局舉辦醫院防火安全座談會 提升火災應變能力
高市消防局舉辦醫院防火安全座談會
【今傳媒/記者蔡祁妘報導】防災不鬆懈,宣導不停歇。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於康芮颱風過境高雄後,11月1日在高雄榮民總醫院舉辦「降低醫院火災風險,提升防火安全性能」座談會。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樓振宇大隊長表示,本次講座藉由理論研究、實務案例及經驗傳承,期使醫療院所職場安衛人員、災害搶救機關與醫護人員三方能相互交流,建立醫護人員防減災觀念,提升醫療院所防火設施安全性,以減少人命傷亡及降低財產損失。
另外,為強化透天厝、公寓住宅火災預警,高雄市政府於113年8月15日修正發布「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增修第7條、第13條有關未達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如透天厝、公寓、平房住家)規定。其管理權人若未於任一位置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簡稱住警器)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6千元至3萬元以下罰鍰。該罰則將於明(114)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局提醒透天厝、公寓屋主重視自主裝設住警器觀念,以避免受罰。(圖/ 記者翻攝)
- 記者: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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