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消防局舉辦醫院防火安全座談會 提升火災應變能力

高市消防局舉辦醫院防火安全座談會

高市消防局舉辦醫院防火安全座談會 提升火災應變能力

圖/配電盤及電纜線曹火災風險介紹


【今傳媒/記者蔡祁妘報導】防災不鬆懈,宣導不停歇。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於康芮颱風過境高雄後,11月1日在高雄榮民總醫院舉辦「降低醫院火災風險,提升防火安全性能」座談會。

高市消防局舉辦醫院防火安全座談會 提升火災應變能力

圖/高雄榮總及南部各分院人員講習情形
會中邀請第四大隊薛裕霖大隊長擔任講座,旨在協助醫院強化公共安全設施設備,防止火煙蔓延,提升醫院於火災初期自主控制火勢發展之能力,以達到降低醫院火災風險、提升防火安全性能的目的。除了高雄榮總參加外,鄰近的屏東榮總、高雄榮總台南分院及高雄市立聯合醫院亦同時派員前來學習,將專業訓練資源最大化,充分達成教育推廣目的。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樓振宇大隊長表示,本次講座藉由理論研究、實務案例及經驗傳承,期使醫療院所職場安衛人員、災害搶救機關與醫護人員三方能相互交流,建立醫護人員防減災觀念,提升醫療院所防火設施安全性,以減少人命傷亡及降低財產損失。

高市消防局舉辦醫院防火安全座談會 提升火災應變能力
另外,為強化透天厝、公寓住宅火災預警,高雄市政府於113年8月15日修正發布「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增修第7條、第13條有關未達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如透天厝、公寓、平房住家)規定。其管理權人若未於任一位置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簡稱住警器)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6千元至3萬元以下罰鍰。該罰則將於明(114)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局提醒透天厝、公寓屋主重視自主裝設住警器觀念,以避免受罰。(圖/ 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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