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績優營業人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舉辦113年度頒獎表揚典禮


獎勵績優營業人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舉辦113年度頒獎表揚典禮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為獎勵營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及導入電子發票,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及結合企業永續經營理念,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13年度評選並報經財政部核定轄內使用統一發票績優營業人35家及使用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10家,計45家營業人,特於113年11月19日下午假寒軒國際大飯店舉辦績優營業人頒獎表揚典禮,由翁局長培祐代表財政部頒發獎牌及致贈精美紀念品。


該局說明,目前設籍高雄市使用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營業人計133,065家,113年度獲選績優營業人計45家,獲獎率為萬分之3.4。依照財政部獎勵使用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實施要點規定,要獲選為年度績優營業人,須符合選拔核定前2年度內,未經核定為使用統一發票或使用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無短、漏開統一發票、逾期申報銷售額、重大違章或欠稅(含關稅)紀錄,以及未經停止其使用電子發票、未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屬社會關注、具指標性意義案件等條件。故榮獲財政部審查核定為績優營業人實屬難得。該局除頒發財政部獎牌外,並致贈「上雕金洋紅釉迎福反口天球瓶」紀念品,以表達對於獲獎營業人誠摯的祝福。



獎勵績優營業人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舉辦113年度頒獎表揚典禮


該局進一步說明,獲獎的績優營業人自核定之日起3年內,得享受以下獎勵:(一)由主管稽徵機關指定專人協助解決或指導有關稅務法令及實務問題。(二)由主管稽徵機關主動提供新頒賦稅釋令、法規修正、各項稅務訊息等,及邀請其參加租稅宣導活動。(三)如期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繳清稅款者,除經人檢舉或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額情事外,予以書面審核。(四)除經人檢舉或涉嫌違章逃漏營業稅情事外,免列入營業稅選案查核對象。


該局籲請營業人誠實使用統一發票及配合導入電子發票,落實內部管理機制及健全財務制度,更可享受多項稅務服務及獎勵優惠措施;另請民眾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及不列印交易明細,一起推動無紙化,達成節能減碳環保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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