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獄中「請辭黨主席」!民眾黨回應了
(記者許韋傑/綜合報導)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案圖利及政治獻金不明金流,遭羈押禁見已逾三個月。今(20)日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柯文哲已擬具辭去民眾黨主席職務的聲明,並聲請解除通信限制,將該聲明寄交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法院審酌後認為內容不影響案情,因此裁准。
法院指出,柯文哲所擬辭職聲明內容屬於一般黨務運作事宜,與案件涉貪嫌疑無直接相關,不會造成勾串共犯、證人或湮滅證據的風險,也不妨礙偵查不公開原則,符合解除通信限制的條件。
圖/柯文哲請辭黨主席。(引新聞資料照)
此外,法院說明,民眾黨黨章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的處理方式,未明訂請辭程序。依法,只要辭職聲明到達指定接收人即生效。因此,准許柯文哲將聲明交付秘書長周榆修後,便能合法且有效地辭去黨主席職務。
法院強調,此次裁准解除通信限制,讓聲明交付台灣民眾黨後即具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方後續偵查作為,也無湮滅證據或串供疑慮。此聲請符合法理及程序要求,故予以准許。
稍早,民眾黨回應,表示在法院傳給媒體公告主文之前,本黨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
民眾黨指出,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台O民O黨網頁下載之「台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將此信函內容公布,且主動詮釋本黨黨章。
民眾黨表示,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
《引新聞》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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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許韋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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