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警方於路口前細心向民眾宣導路口未停再開觀念,確保行車安全


潮州警方於路口前細心向民眾宣導路口未停再開觀念,確保行車安全
▲潮警於路口前細心向民眾宣導路口未停再開觀念,確保行車安全。(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

(記者黃婉柔/潮州報導)


由於國人行車至閃光號誌路口時,有97%以上遇到閃光紅燈不會停車再開,每年造成200多人死亡,約2萬5千人受傷。



潮州警方於路口前細心向民眾宣導路口未停再開觀念,確保行車安全
▲潮警於路口前細心向民眾宣導路口未停再開觀念,確保行車安全。(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

有鑒於此,潮州警分局特別規劃勤務於轄區易肇事路段強化「非號誌化路口停車再開」觀念之宣導,以攔停方式提醒駕駛人在路口看到「停」、「倒三角」標誌(線)或閃光紅燈時,必須停車確認橫向幹道無來車或行人後,才能再起步通過路口,讓民眾實際了解路口停讓的重要性。


潮州警分局提醒,看到停標誌(線)、閃光紅燈,車輛應減速接近,一定要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違反規定之駕駛人將處新臺幣一千二百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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