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武員警清槍桶內誤擊發子彈 分局長及督察組組長各申誡一次

仁武員警清槍桶內誤擊發子彈 分局長及督察組組長各申誡一次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仁武分局一名所長擔服114年1月18日18時至20時巡邏勤務,退勤時依規定退還槍彈,惟於清槍區清槍時,不慎誤擊子彈一發,彈頭留於清槍桶內,未造成損傷。

該員核予記過一次懲處、清槍監看值班幹部巡佐申誡一次;另分局督導不周部分,分局長及督察組組長各申誡一次處分。

仁武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督促外勤單位落實「員警出(退)勤領(繳)械彈暨安全清槍操作程序」,防止是類事件發生。(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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