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幫外送員投保挨罰!Foodpanda告贏了

富胖達(Foodpanda)贏了!台南市勞工局對富胖達未依規替外送員投保,開罰6萬元,富胖達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台南市府敗訴,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於2023年4月24日要求富胖達提供所屬外送員保險及實施教育訓練相關資料。經審核後,勞工局認為富胖達未依「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以自己費用為所屬外送員提供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因此裁處罰鍰6萬元。



富胖達不服此裁罰,提起訴願後遭台南市政府駁回,隨後提起行政訴訟。富胖達主張,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以汽車所有人為投保義務人,而外送平台業者並非汽機車所有人。此外,保險相關事項應非屬地方制度法規範範疇,不應以外送平台自治條例進行規範。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則認為,地方制度法第31條授權地方立法機關得訂立自治規則。「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已經台南市議會核可並由行政院核定,於2022年9月24日正式實施。自治條例規定外送平台業者以自己費用提供保險,目的在為外送員提供人身及財產保險保障,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並無牴觸。



然而,法院認定保險相關法規屬於商事法範疇,勞動法亦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地方自治團體並未因憲法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而取得商事法及勞動法之立法權。外送平台自治條例關於保險的規定非屬地方制度法的自治事項,且牴觸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法院得不予適用。因此,法院判決撤銷台南市政府勞工局的原處分與訴願決定。



台南市勞工局表示,「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未經行政院函告無效,顯示效力仍然存在。勞工局強調,外送平台業者的義務並非「投保」而是「負擔保費」,業者若能負擔保險契約所生相關費用,即屬履行自治條例規定義務,並無牴觸保險相關法令問題。目前勞工局已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庭提起上訴。



台南市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自治條例實施後,勞工局積極運用檢查、宣導及查核等策略,協助外送平台業者及外送員了解條例規範內容,同時督促業者落實相關規定。截至目前,已不定期查訪外送員920人次,總計裁處外送平台業者22件,裁罰177萬元。主要違法樣態皆為未依規定以外送平台業者之費用為所屬台南市外送員投保完整之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



王鑫基呼籲在台南市從事外送服務的外送平台業者,應依自治條例規定提供外送服務員必要的保險,以保障其遭遇事故時能無後顧之憂。同時,業者也應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事項,主動安排外送服務員接受新進及在職教育訓練,督促外送員確實遵守交通法規,以保護每一位外送員之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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