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專案研擬有譜:0121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因應0121嘉義大埔地震災民後續家園重建之路,臺南市府積極向中央爭取專案型震災住宅補貼方案,包含多元租屋補貼、重建(購)及修繕貸款等措施等,有望比照0403震災補貼專案加速啟動。南市都發局表示,將依內政部公告內容開放災民受理申請。
市長黃偉哲宣布,近日大小餘震不斷,市府針對建築物災損鑑定持續趕工中,針對災民關心後續長期家園重建補助方案措施,市府已取得中央支持,比照「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請市民安心,預計補助重點摘錄如下:
1、租金補貼方面:
(1)針對貼有實際居住於紅黃單建築物之住戶(不限房屋所有權人)開放申請,需準備身分證、實際居住(於紅黃單建物)證明、租賃契約影本(新租屋處);補貼額度以每戶實際居住人口計算,3人以內者每月發給8,000元、4人者每月發給10,000元、5人者每月發給1萬2,000元、6人者每月發給1萬4,000元、7人者每月發給1萬6,000元、8人以上者每月發給1萬8,000元;補貼期限,依是否為房屋所有權人分為24個月及12個月。
(2)租賃契約登載之租金未超過前述補貼金額者,以契約登載之金額補貼;如目前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者,需填寫切結書,經確認獲本次受災租金補貼專案補助時,將同步終止300億租金補貼,不可重複補貼。
2、重建(購)及修繕貸款方面:
針對受災戶房屋受損有修繕及購屋需求者,另有修繕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優惠貸款額度15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15年;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優惠貸款額度35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20年。
都發局徐中強局長表示,內政部目前已就專案內容研議中,最終方案將以行政院核定為準,市府都發局並依最終公告開放民眾受理申請。(本報資料庫照片)
- 記者:勁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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