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礦災40週年 監委關注倖存礦工權益申請調查

監委葉大華今天說,政府對於民國73年間連續發生海山、瑞芳、海一等3起重大傷亡礦災,至今倖存礦工的居住及醫療權益、保險補償、善款運用等,有無善盡照護及協助職責,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葉大華、賴鼎銘透過新聞稿表示,73年間在台北縣(已改制為新北市)土城海山、瑞芳煤山及三峽海一等3個礦區接連發生災變,造成269人死亡,當時各界捐助善款逾新台幣5億餘元。

監委說,礦災發生後,政府在79年間以「公營事業民營化」名義,將日治時期接收的礦區土地所有權移轉予特定所有人私有,導致長期居住在工寮的礦工,落入被迫拆遷無家可居的窘境。

監委指出,今年適逢3大礦災40週年,倖存礦工家屬日前陳訴,要求經濟部應主動公開礦災發生原因、新北市政府應公開所餘善款後續運用情形,衛福部及勞動部等機關對於倖存礦工及遺族家屬,應以專案提供塵肺病醫療照護、職災補償機制及生活必要支持等各項措施,了解礦工遭迫遷情形。

監委表示,監察院曾就海山、煤山、海一礦區發生災變及外界捐款帳目不清等疑義,分別立案調查,並促請主管機關注意改善。但今年適逢3大礦災40週年,鑑於礦工對提升國內經濟具有不可抹滅的歷史貢獻,政府機關對倖存礦工相關照護機制,更應慎重處理。

監委指出,將就經濟部有無主動公開災變發生原因、新北市政府在105年承接礦災捐款餘額1億99萬餘元,實際對礦工及家屬運用情形、衛福部等機關對礦災中患有塵肺病的礦工及退休礦工,相關職業災害認定、保險補償情形及醫療照護協處措施,以及倖存礦工指被迫拆遷致無家可居、礦區土地所有權移轉的適法性等疑義,深入瞭解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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