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農1農2依國土計畫指導 與農業權是兩件事

媒體報導雲林縣長張麗善再次提出國土計畫農1、農2劃設疑義,並要求農業權等主張。國土管理署強調,農1、農2是依照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及農地條件所劃設,與農業權是兩件事,若縣府有具體規劃均可依法辦理。

媒體報導,張麗善指出,農1、農2在土地使用管制、農政資源投入,以及農業補助給付上無太大差異,且都需要擔負國家糧食安全之責,她認為應統一劃為同一種土地使用分區,並盡速提出具體的「農業權」政策。

對此,國土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農1、農2是依照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及農地條件所劃設,有利於農業部門掌握農業空間性質,並據以推動農業各項支持措施,與農業權屬於兩件事。

國土署指出,縣府對於農1、農2劃設如有具體合理的規劃想法,均可依法辦理,仍請雲林縣府盡速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至內政部,讓中央與地方得以共同努力推動農業多元永續發展。

國土署提到,張麗善多次爭取農業權部分,內政部部長劉世芳已於9月4日在台中市召開中區場國土計畫政策溝通說明會,明確表達支持農業權入憲。

國土署強調,國土計畫是依空間適性及適能使用,針對農業土地使用給予合理與簡便的機制,更保障農業使用的品質,並提供因應氣候變遷、農業永續發展與農民生活品質提升各項空間機制。畫餅缺乏整體考量的土地想像,不利於地區永續發展。

國土管理署表示,仍請雲林縣府盡速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讓國土計畫在明年4月30日如期上路,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爭取更多的時間與資源,打造更富足安康的新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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