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通過59件賠償案 賠償金額逾1.6億

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表示,27日召開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通過56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以及3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金錢賠償案,總賠償金額超過新台幣1.6億元。

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透過新聞稿表示,截至8月底,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176件,其中1883件通過賠償、另有55件撤回申請、42件因申請人不符資格或其他要件而駁回。

基金會指出,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截至8月已受理255件、其中16件已通過賠償,另有42件撤回申請、140件駁回,駁回案件多數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雖有宣告沒收但後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

基金會表示,這次董事會通過的財產案件中,部分被害者的實物債券、現款以及股票等財產遭政府沒收,經基金會依職權調查事實及證據,按權利回復條例規定計算出財產價值後,以金錢賠償方式返還予被害者後代。

基金會統計,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通過數超過9成。累計受理2941件,現已通過2663件;領有名譽回復證書的申請人,可到各戶政事務所辦理被害者戶籍資料加註名譽回復記事。

基金會強調,將持續推動權利回復的相關工作,民眾如欲查申請案件,可致電權利回復基金會專線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臉書社群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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