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新傳處預算全遭砍 須終止手語翻譯案合約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表示,因新聞傳播處業務費遭刪除,包括手語老師在內許多約聘僱人員無法繼續聘用。她隨後進一步解釋,手語翻譯案合約去年就決標,但合約中明定需視總預算案審議情形是否終止合約,而預算遭刪,因此必須被迫終止。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今年編列新台幣5000萬元預算,遭全數刪除,李慧芝今天主持政院記者會時曾表示,這導致包括手語老師在內許多約聘人員無法繼續聘用。但有網友批評,手語翻譯案去年早就決標,決標金額為71萬餘元,時間至今年底,質疑政院說法。

李慧芝下午透過媒體群組指出,過往行政院記者會都會聘請2位手語翻譯員,每人每小時費用約2200餘元,該筆預算編列於「新聞傳播業務」項下「05新聞影音圖像資料之攝製」、「2054一般事務費」當中,詳細資訊在「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單位預算,行政院編」的122頁,都有實際詳列,並公開上網供全民檢視。

李慧芝說明,為避免手語翻譯服務有空窗期,行政院都會預先辦理標案,此標案雖於去年12月24日決標,但由於行政院每年預算受立院審議影響,因此在標案中有條款,敘明「本採購案決標後所需經費,需俟114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始確定,預算如經立法院刪減或未通過,或遭立法院決議凍結而未經解凍者,本院得終止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分。」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預算已遭全數減列,李慧芝談及,減列的項目無法流用,也無法再行支應此筆費用,行政院必須終止合約。

李慧芝強調,未來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無法提供手語翻譯一事,雖非行政院所願,但確實是因為行政院新聞傳播處預算遭全數刪除所致,對於聽障朋友沒有辦法即時接收行政院院會資訊一事,政院深感抱歉。

李慧芝也提到,在野黨顯然不了解大幅刪除預算對於行政機關所造成的影響,並明顯不清楚所刪除的預算項目,更不了解預算法第63條後段明定「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的規定,對此政院也再次表達深度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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