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涉性侵職員監委要查 花縣府強調絕無延誤

花蓮某校長被指控利用公務出差之便性侵女職員,當事人家屬指控縣府處理消極,監委已申請自動調查。花蓮縣府今天回應,尊重並配合,接獲檢舉當下就指派督學了解,絕無延誤。

花蓮縣府教育處今天表示,尊重監委調查權,會全力配合調查。並再次強調接獲檢舉後即指派督學前往了解,並考量當事人採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待司法程序結束後依規定究責,絕不寬貸。」

教育處指出,為慎重起見,縣府於上月6日外聘專家學者,籌組5人專案調查小組,希望釐清事實,再做後續處置。

無黨籍花蓮縣議員楊華美、民進黨立委陳培瑜等人日前接獲陳情,指出這名校長涉嫌利用公務出差之便性侵女職員,但投書縣府後未見任何作為,希望花蓮縣政府調查並懲處違失校長。

監察委員紀惠容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近日新聞報導顯示花蓮縣政府的調查處理程序已明顯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將了解縣府是否未善盡督導責任,以及校長與相關人員的行為是否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規定,並應予解聘、免職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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