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款老爸!8酷刑凌虐2歲兒 水管插肛門一掌擊破內臟害慘死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男一名陳姓男子2023年間,長期對同住的2歲兒子以棉繩綑綁雙手、水管插肛門、手捏生殖器、冷水沖淋、徒手或以鈍器擊打身體等酷刑凌虐,並重擊兒子腹部造成肝胃破裂送醫傷重不治,陳男的惡行曝光後,全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
判決指出,陳男在2023年7月23日至10月18日間,帶著妻子一對子女同住在台南市中西區一間飯店中,居住期間,陳男卻將2歲的兒子雙手乙棉繩綑綁,然後將水管插入其肛門、手捏生殖器、冷水沖淋、徒手或以鈍器擊打身體等方式凌虐,造成幼兒頭部、臉部、左胸部、陰莖、臀部、雙腿、腋下等多達20餘處擦挫傷、瘀傷、潰瘍。
2023年10月18日,被害幼兒中餐用畢後,陳男不知何故又在房間內用拳頭搥打平躺中的幼兒上腹部2次,然後再用手掌重壓,造成幼兒肝臟損傷及胃破裂,導致胃裡內容物流出升於腹腔,造成幼兒腹膜炎並引發敗血性休克,當晚近8時許,陳男與妻子發現幼兒失去反應,緊急將他送往醫院急救,但仍宣告不治。
由6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指出,陳男於審判時坦承全部犯行,涉犯凌虐未滿18歲之人妨害其身心發育致死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且陳男長期家暴幼兒,並曾於2023年8月29日差點失手把幼兒捏死,行為極為惡劣。
法官說,陳男經鑑定認為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案發時有滅證及串供動作,並以欺瞞方式逃避責任,考量陳男最終坦承犯行,幾乎獨力承擔2個孩子的管教責任,家庭生活困頓,犯案後曾有CPR救護行為,最後重擊又兒腹部的行為,主觀上並非直接故意,因此將他判刑18年,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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