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致死罪增死刑? 法務部允檢討3個月內提法案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引發關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辦公聽會,討論凌虐兒童(少)致死罪是否增訂死刑等議題。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說,會蒐集實務見解及外國立法例,進行通盤檢討,並在3個月內將相關法案報到行政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辦「回應民意,虐童刑責法制總檢討」公聽會,政府機關代表於專家學者及朝野立委發言完畢後,作綜合回應。

台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說,當憲法法庭不當介入立法形成空間下,對於死刑的科處施加難以跨越的障礙,而台灣的無期徒刑形同虛設,應加速推動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刑罰種類,也希望犯罪被害人的訴訟參與權應積極強化。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指出,修法可以理性討論,但除了修刑法外,其他配套也要一併討論,各界討論兒虐零容忍時,也不要區分家內與家外,且統計數據顯示兒少虐待行為人多半來自家庭。

陳培瑜也說,現行民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這部分也應討論及修正,使父母在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慮子女的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的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等。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相信跨黨派立委都有收到各界陳情,希望修法讓凌虐兒童致死者可以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民意代表就是要順從民意,因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回應民意,提出修法版本,包括凌虐7歲以下兒童致死,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系副教授黃鼎軒建議,為確保虐童案被害兒童等弱勢證人的證詞可信性及避免二次傷害,可擴大運用司法詢問制度進行保護,應將司法詢問制度擴大及於性侵害以外的案件。

徐錫祥表示,以目前的法律來看,若是故意凌虐殺害兒童,可以判死刑,但這與凌虐兒童致死是不同的概念;至於凌虐兒童致死是否增訂死刑的法定刑,法務部會蒐集實務見解及外國立法例,進行通盤檢,並在3個月內將相關法案報到行政院。

關於虐童致死被判無期徒刑者能否假釋,徐錫祥指出,會蒐集學者意見併案送行政院討論,而有關被害人訴訟參與權,建議仿照德國的規定,讓被害人可以有聲請證據、獨立抗告、上訴權等權利。

此外,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刑事訴訟法關於自訴及被害人訴訟參與的規定,於少年刑事案件不適用之。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說,司法院會蒐集各界意見與各國比較法,試圖思考在重罪及被害人平衡權保障上,是否有修法必要,進行評估。

鍾宗霖強調,家事法庭的法官不能漏接任何一位受害兒童,也要跟保護網絡合作,不能使兒童繼續走向痛苦的深淵。

鍾宗霖表示,對於受害兒童無法陳述意見或呈現受害證據等,家事部分有設計一個程序監理人制度,若各界有很多共識能倡導,「我們樂於見到」,也一直對新進的家事法官進行教育訓練,有類似案件發生時,要啟動專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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