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揭露範圍待擴大 監委函請環境部及金管會檢討改進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趙永清、田秋堇及紀惠容今(14)日表示,經其調查發現,環境部辦理碳定價制度進度遲延,影響2050年淨零排放第2期目標難以達成;監察院經審議後,函請環境部及金管會確實檢討,溫室氣體應盤查登錄及強制揭露對象應擴大,以提升國家整體減碳力道。
監委們指出,目前部分公開發行公司屬能源密集及主要耗能產業,但無須強制揭露溫室氣體排放資訊,影響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的達成;環境部在碳定價制度的法制及配套推動上已有延遲情形,不利溫室氣體減量業務推動。
根據我國長期減量目標,至2025年應將溫室氣體淨排放量降至241.011百萬公噸,較基準年減少10%。然而至2022年,實際排放量為264.13百萬公噸,減量未如預期,環境部表示恐難達成目標。
溫室氣體排放盤查及揭露為企業減碳基本步驟,監委指出,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國553家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以上的工廠已依期限完成排放量盤查登錄。另截至6月30日,168家上市上櫃公司,包括鋼鐵、水泥及資本額百億元以上企業,皆已於2023年依規定在永續報告書中揭露溫室氣體盤查數據。
監委建議金管會,加速上市櫃公司揭露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時程,並研議擴大強制揭露對象至公開發行公司的可行性;同時環境部也應擴大公告應盤查登錄對象,優先將高用電的服務業、電信、交通業等納入,以推動節能減碳及相關工作。
本案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及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函請環境部及金管會確實檢討改進,並請答復。
照片來源:《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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