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讚陳時中酒量好 心臟科名醫詐領健保費判刑4月確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曾經在新冠肺炎肆虐期間參加前衛服部長陳時中宴飲,還誇讚陳時中酒量好的前台北縣立醫院心臟內科主任陳世瑀,被控在其獨資經營的2間診所重複施作或是健檢項目中涵蓋健保項目方式掛號申報就診詐取健保點數,台北地院一審判陳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檢方上訴二審;高院今(14)日駁回上訴,維持可易科罰金的徒刑4月定讞。
此外,陳世瑀在新北聯醫心內科主任任內,負責籌措成意心導管中心,卻利用採購心電圖機、彩色超音波機等標案,收受廠商賄賂上千萬元,最高法院去年11月依5件貪污收賄罪、1件洗錢罪,將他各判刑10月至2年4月不等徒刑定讞,已發監入獄,高院今年4月裁定6罪合併定應執行刑6年,最高法院6月駁回抗告確定。
陳世瑀是獨資經營全心醫學蕭醫師診所、京閣醫學吳醫師診所的實際負責人,聘雇蕭姓及吳姓醫師為登記負責人;陳世瑀竟以創造就醫需求、重複施作或是健檢項目中涵蓋健保項目等方式,利用電腦製作病患不實申報項目及點數等電磁紀錄。
陳世瑀及2名受聘醫師都被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處陳世瑀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2名受聘醫師無罪。檢方上訴二審。
高院審理認定,蕭姓及吳姓醫師受聘於陳世瑀實無從得知陳世瑀有以創造就醫需求、重複施作或是健檢項目中涵蓋健保項目方式掛號申報就診,自難認2人有詐欺取財及業務上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且2名受聘醫師對於該9位病患均有實際問診,並依看診結果而為相關醫療行為, 再依據實際診療狀況向健保署申報就診情形及健保點數,自無施用詐術或虛偽記載文書。
至於陳世瑀有罪部分,高院認定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誤,且量刑妥適。2名受聘醫師確實有看診及醫療行為,並不構成犯罪,則陳世瑀就此部分申報就診情形及健保點數,自不構成犯罪。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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