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分局2員警非法搜索 向詐欺犯道歉還賠6萬再判拘役30天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北市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鄭姓、張姓員警前年10月間調查一起賴姓男子涉嫌詐欺案,前往台中埋伏欲伺機搜索,結果賴嫌未在該處,2名員警竟罔顧搜索票開立的範圍僅限於台中某區域,竟跨區到賴男另一個所在的處所搜索,賴男於是提告,經法院審理後,2名員警除了當庭向賴男道歉,另外還賠償6萬元,並被判處各拘役30天,可上訴。
檢方調查,2023年10月間,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鄭姓、張姓警員要調查賴男涉嫌詐欺案,持搜索票前往賴嫌位在台中的住所附近埋伏伺機搜索,結果等候一陣子發現,賴嫌並未在該址出入,2人請分局同事協助調查後,發現賴嫌實際是在另一個處所,孰料2人罔顧搜索票的限制範圍,又持同張搜索票前往賴男另一處所在處所搜索。
2人當時要求賴男配合執行,並以此搜索名義扣押賴男手機,並製作搜索扣押筆錄,全程都為非法搜索,賴男不滿警方未依程序搜索於是提告,2人也坦承犯案。
法官審理後認為,2名員警辦案失慮便宜行事,才因此犯下此案,動機並不具有重大惡性,且2人還當庭向賴男道歉,並賠償6萬元,目前雖尚未與賴男和解,但經賴男同意給予緩刑後,法官最終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非法搜索罪,各判2人拘役30天。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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