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叫「三八女人」 超狠越女持菜刀追砍工廠同鄉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鄭姓越南籍女子,去年6月間不滿遭同鄉的同事阮男酒後嘲諷她是「三八女人」,於是不動聲色跑去廚房拿了一把菜刀,接著返回便朝阮男頸部揮砍,阮男以右手抵擋,又被砍殺數刀,還導致菜刀斷裂,所幸阮男送醫急救後沒有生命危險,台中地院審理後,鄭女因殺人未遂,遭判刑4年2個月,未來在執行刑期完畢後將被驅逐出境。
檢警調查,鄭女與阮男均為台中一家肉品大廠員工,去年6月15日晚間,鄭女見阮男與另名同事在宿舍飲酒,於是跑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接著便朝阮男頸部揮砍,阮男見狀出手抵抗,鄭女朝他手部繼續揮砍,阮男後來逃離現場後撿回一命,鄭女則自己跑到附近超商,主動請路人報案。
鄭女到案後聲稱,事發當天,原本她和同事在喝酒,阮男後來加入,聊天過程中,突然說她「是一個三八的女人」,因為鄭女原本與阮男感情就普通,阮男平日經常對她酸言酸語,「我才會拿刀想嚇他,讓他收斂一點,但沒有殺人犯意。」
阮男則表示,當天他跟同事聊天到一半,突然感覺後面有人,然後就看到鄭女拿刀要砍他,他轉身要跑,並且順勢用手擋住,鄭女仍朝他手部砍3刀,鄭女都沒有說半句話,阮男認為,鄭女如果只是要警惕他,不用一直砍臉跟頸部。
台中地院認為,鄭女揮砍過程力道猛、並非只有普通傷害之故意,至於鄭女辯稱菜刀並非砍傷而斷裂、無殺人故意等語,不足採信。且鄭女朝身體重要部位揮砍,極易造成死亡,趁阮男無防備攻擊,非僅單純嚇嚇對方。
地院審酌,鄭女僅因跟阮男發生口角,就持刀刺殺阮男,幸阮男及時送醫救治未死亡,鄭女犯案後否認犯行,考量雙方以5萬元和解,因此鄭女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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