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案地方查對增13藍委一階達標 待中選會最終審定

全國掀起罷免潮,先前已有22人一階審核通過。據了解,根據地方選委會查對第一階段提議書結果,新增13名國民黨立委罷免案達標,至於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吳思瑤與陳瑩罷免案,因不符規定者過多,未達法定要求人數。查對結果尚待中選會作最終審定。

據了解,最新一波查對達標者,包括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張智倫、楊瓊瓔、洪孟楷、羅明才、徐巧芯、賴士葆、廖先翔、徐欣瑩、林思銘、江啟臣、羅智強、謝衣(鳳)共13人。

除此之外,先前經中選會一階審核通過者包括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李彥秀、葉元之、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鄭正鈐、游顥、馬文君、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黃建賓、傅(山昆)萁共19人,以及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另還有民進黨南投縣議員蔡銘軒、陳玉鈴。

先前未通過9案皆為民進黨立委,包括伍麗華、張宏陸、蘇巧慧、李坤城、蔡其昌、何欣純、陳冠廷、林俊憲、王定宇;仍尚待補件。

眾多罷免團體趕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2月20日生效前,遞交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中選會共收到64案罷免案送件,其中54案為立委(部分為罷免對象為同1人,或經不予受理程序後重行送件),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9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

根據中選會網站,符合門檻規定者,在審議通過後函請提議領銜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至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如不符門檻規定,則會請其補提,補提以1次為限。

根據中選會網站,罷免程序為提議、連署與投票3大階段。第1階段提議人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中選會收件後,會在25天內查對提議人名冊是否正確;若進入第2階段連署,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徵求連署書期限為60天,且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複;若進入第3階段投票,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才算罷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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