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士官長輪值駐艇官帶隊摸魚 夜間督導找嘸人他下場超慘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2023年5月間,海軍一名梁姓士官長在澎湖擔任艦艇駐艇官時,卻擅自離崗帶著艦上同袍外出用餐,只留下一名上兵在船上待命,結果被夜間督導的長官發現後,將梁男移送憲兵隊,並由澎湖地檢署偵查,全案經法官審理後,梁男因犯後態度尚可,也無前科,最終判決他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3年,但須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並要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2023年5月11日,梁男擔任在澎湖縣馬公市整訓的艦艇駐艇官,他明知自己是艦艇留守主官,應負責處理船上所有大小事物,理應待命並隨時掌握艦艇動態、管制人員在艇狀況,以應付突發狀況。
結果梁男卻在當日晚間6點未經請假或職務代理交接手續,擅自率領艦艇上的同袍外出餐敘,整艘艦艇僅交由一名上兵留守,眾人直至晚間8點左右才返艦,不久後,艦艇長官實施夜間督導時才知道有這麼離譜的事發生。
艦艇長官通報憲兵隊將梁男移送偵辦,經澎湖地檢署偵查起訴,法官認為梁男涉犯《陸海空軍刑法》「長官擅離部屬罪」,及「擅離勤務所在地罪」,澎湖地檢署認為,梁男明知他身為艦艇駐艇官,應在艦艇待命以應付突發狀況,卻無視部隊紀律,有虧職守,實屬不該。
但考量他犯後態度尚可、無前科、素行尚佳,兼衡梁男犯罪動機、目的、行為時的軍階及職務、擅離部屬的時間等情節,判決梁男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照片來源:示意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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