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累犯惡習難改 80歲鄰居老婦人也沒放過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名有多起性侵前科的陳姓男子,去年8月間向鄰居一名80多歲的老婦人謊稱有信件在他家中,藉此將老婦騙到家中,然後持菜刀攻擊老婦,甚至將她性侵得逞,過程中還以手機拍下照片,而陳男被逮後辯稱,是經過老婦同意才與她性交,拍照時老婦也未反對,法官一、二審均重判陳男14年有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2)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自1979年起就犯下多次持刀性侵少女的案件,總計有8名10歲到18歲的被害人遭受魔爪,陳男也遭判刑7至19年不等的刑期,多次進出監獄,也不斷接受強制治療,但仍舊改不了他犯案的惡習。
去年8月間上午8點多,陳男向鄰居80多歲的老婦謊稱有信件在他家裡,老婦便跟陳男回家,結果陳男立刻拿出菜刀,作勢要抱起老婦,老婦見狀抱住門口廊柱,不斷大喊「救命」,但陳男以刀柄攻擊老婦,隨即性侵得逞。
完事後後,陳男又持刀逼老婦進屋內,命她脫光衣物躺在地上,然後再度性侵得逞,並以手機拍照性侵過程,逞完獸慾後才讓老婦離去。
由於當地里長發現老婦當天並未參加慣常的聚會,因此到老婦家中關心,看到老婦躺在地上哭泣。里長帶著老婦驗傷後,老婦的頭部遭到敲擊、左腹及背臀部、右手肘外處皆有挫傷,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陳男,陳男也坦承犯行,檢方依照「加重強制性交並照相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確實與老婦發生關係,但這是經過老婦同意;至於過程中他拿出手機照相,老婦也未曾反對,律師也陳述,認為陳男因病態行為才會導致犯案,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陳男歷年來犯下多起性侵案件,素行極端不佳,在性侵老婦過程中,任老婦哭喊至聲嘶力竭,嚴重侵害老婦身體及性自主法益,羞辱傷人甚矣,老婦出庭時還請求將陳男判處死刑、別再出來害人。因此一、二審法院均將陳男重判有期徒刑1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民進黨續推「大選套餐」力挺罷免行動 黨政高層:全力支援三階投票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 記者:王 昭濱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