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今提出覆議 政治司法高掛
(記者謝自宗台北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行政院今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並提出3點理由認定上述條文窒礙難行。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相關修法是以立法凌駕司法、癱瘓憲法法庭運作,用不合理的門檻嚴重影響人民尋求救濟權利,干預大法官行使職權,侵害司法權核心範圍,因此依照憲法增修條文提出覆議,找出符合憲政與國家意義的最大共識。
立法院會12月20日三讀修正憲法訴訟法、選舉罷免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案。其中,憲訴法三讀條文已於24日送達行政院,行政院認為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今天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3點覆議理由,包含一、妨礙憲法法庭運作,門檻過高且缺乏彈性,恐癱瘓憲法法庭。二、破壞憲政秩序,高度壓縮司法運作空間,違反權力分立。三、影響權利救濟,無法有效解決憲政爭議,喪失權利救濟功能。
總統核可行政院將憲訴法修正條文 移立法院覆議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天表示,行政院已呈報總統,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認有窒礙難行之處,擬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總統已經核可,並在今天回復行政院。
郭雅慧說明,立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將對憲法法庭運作造成深遠影響,危及違憲審查功能。為守護民主自由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救濟,總統基於行政院所提覆議理由,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程序,核可行政院向立法院提起覆議。
郭雅慧強調,總統認為憲法法庭審判權的行使,不僅攸關國家憲政秩序維護,更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息息相關。由於本案修正條文實存有高度憲政爭議,期盼能透過憲法所定的機制,讓立法院朝野政黨,有機會再次檢視法案內容,期盼能夠透過理性溝通與協商,尋求妥適共識。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相關修法是以立法凌駕司法、癱瘓憲法法庭運作,用不合理的門檻嚴重影響人民尋求救濟權利,干預大法官行使職權,侵害司法權核心範圍,因此依照憲法增修條文提出覆議,找出符合憲政與國家意義的最大共識。
立法院會12月20日三讀修正憲法訴訟法、選舉罷免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案。其中,憲訴法三讀條文已於24日送達行政院,行政院認為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今天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3點覆議理由,包含一、妨礙憲法法庭運作,門檻過高且缺乏彈性,恐癱瘓憲法法庭。二、破壞憲政秩序,高度壓縮司法運作空間,違反權力分立。三、影響權利救濟,無法有效解決憲政爭議,喪失權利救濟功能。
總統核可行政院將憲訴法修正條文 移立法院覆議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天表示,行政院已呈報總統,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認有窒礙難行之處,擬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總統已經核可,並在今天回復行政院。
郭雅慧說明,立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將對憲法法庭運作造成深遠影響,危及違憲審查功能。為守護民主自由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救濟,總統基於行政院所提覆議理由,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程序,核可行政院向立法院提起覆議。
郭雅慧強調,總統認為憲法法庭審判權的行使,不僅攸關國家憲政秩序維護,更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息息相關。由於本案修正條文實存有高度憲政爭議,期盼能透過憲法所定的機制,讓立法院朝野政黨,有機會再次檢視法案內容,期盼能夠透過理性溝通與協商,尋求妥適共識。
- 記者:自立晚報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