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三讀 內政部:有疑義

(記者張廷玉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規定警消海巡等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80%。內政部表示,三讀條文適用對象擴及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恐有法律適用疑義,違反相關退撫規定。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最高增至36年,為80%。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此修法在社會沒有充分討論與共識下,將提高警察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至80%,不僅衝擊退撫基金財務,而月退俸與現職薪資差距過小,恐造成現職警察人員提早退離,衝擊警力影響治安工作。

此外,內政部說,三讀條文適用對象擴及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恐有法律適用疑義,違反相關退撫規定。

內政部強調,政府近年積極推動18項警察人員福利照護措施,包括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放寬警察人員「殉職」規定;提升因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死亡或殉職者慰問金發給額度至新台幣2000萬元等;同時,還包括廳舍整建、車輛汰換、個裝提升,歷年也以各項中程計畫支持,讓現職人員有更好備勤環境與執勤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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