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綠能並行?鄭麗君:兩前提下才能討論

核能、綠能並行?鄭麗君:兩前提下才能討論
和碩董事長童子賢表示拋核能、綠能並行,鄭麗君說明必須在「核安要確保」、「核廢料有解方」兩個前提下才能繼續討論。(圖/記者許家禎攝)

[NOWnews今日新聞] 和碩董事長童子賢主張核能和綠能並非仇敵,是可以並行的。對此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15)日指出,首先是相關核安檢查問題,其次是必須在「核安要確保」、「核廢料有解方」兩個前提下,才有可能繼續社會討論,有一個現實的基礎。對於童子賢主張核能和綠能可並行,鄭麗君今日特別說明,

目前社會討論,核三1號機執照到期之後,是否延役,不過依照現行《核管法》,延役必須在5年前提出申請,所以1號機執照到期就必須要停下來,法律規定5年前要先申請,主要目的是為了必須要先進行安檢,以及核安的審查,所以這是需要花費一些時間來進行安檢跟審查的作業,才會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鄭麗君指出,目前立法院相關的修法的版本,主要是朝向執照到期之後是否可以再運轉,相關部會已多次說明,關於核三1號機是否能再運轉,其實必須取決於,首先還是必須要先停下來進行相關核安的檢查,老舊機組是否哪些需要汰換、是否地震的耐震係數要再提高等,將這樣的檢查結果送交核安會來進行核安審查,而核安審查也必須有國際的專家來參與,這個是所有國際的能源規範所一致規範的。

鄭麗君說,執照到了機組它必須要進行安檢及核安的審查,那需時3到5年,這是主管機關所提出來的評估,所以行政院有說明,在這個期間,核三1號機就必須要停下來。

其次,鄭麗君指出,必須在核廢料有相關貯存上規劃和興建的前提底下,也才有可能有再運轉,那依照台灣過去核一、核二情形來看,過去使用了核能40多年,但燃料池已經滿池,燃料棒也在爐心退不出來,是因為地方政府沒有同意乾貯設施的興建,所以乾貯設施也必須中央、地方有共識。

鄭麗君說,核三未來也必須核廢料要有解方,也就是必須在「核安要確保」、「核廢料有解方」的兩個前提底下,才有可能繼續社會討論,有一個現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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