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值班警遭撞身亡 傳不算殉職基層炸鍋

基隆市24歲蘇姓員警於今年2月值班時身亡,官方雖曾表示將從優撫恤,然而今(15)日有媒體報導指出,該案傾向認定為「因公死亡」而非「因公殉職」,對遺族的撫恤金差異高達數百萬,已讓基層警界炸鍋,怒喊「今日公祭,明日忘記」。

基隆市警察局三分局八堵派出所於今年2月29日晚間,遭貨車直接衝撞值班台,正在值班的24歲蘇姓警員,甚至才剛從警專畢業,卻因而身故。當時基隆市長謝國樑受訪更提到,認為蘇警才24歲,真的覺得非常惋惜,並承諾後續會全力協助家屬、一定從優撫恤。

然據《中國時報》報導,基隆市警局考量蘇員事發當下因是在派出所內,而非在外與歹徒交手,因此僅能被定義為「因公死亡」,讓警界基層感到氣憤,質疑警政高層就算高喊要放寬殉職認定,卻還是「今日公祭、明日忘記」。

「因公死亡」的定義,目前包括冒險犯難、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公差遇險或罹病、於公差或辦公場所猝發疾病、積勞過度以及因辦公往返期間死亡等。但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施行細則中,則對殉職有更嚴格的定義,限定在交通指揮或稽查、處理爆炸物品、搶救災害或參與演習、擔任特定警衛任務、巡邏或埋伏、拘提或逮捕案犯等。

「因公殉職」雖一度在2018年放寬,除了上述樣態外,再納入「其他依有關法令規定之勤務等」相關文字,但實務認定上,仍有模糊空間。

認定為「因公死亡」或「因公殉職」或是其他執行勤務時死亡,最大的差異在於後續的撫恤金,遺族可獲撫恤金,恐怕有數百萬,甚至千萬元以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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