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陣營聲請提審 律師分析背後盤算

柯文哲陣營聲請提審 律師分析背後盤算
台北市京華城容積弊案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卻拒絕夜間偵訊,還試圖起身離開偵查庭,結果遭檢察官當庭諭知逮捕。(圖/記者朱永強攝,2024.08.30)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京華城容積弊案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嫌圖利,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卻拒絕夜間偵訊,還試圖起身離開偵查庭,結果遭檢察官當庭諭知逮捕,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認為程序有瑕疵,已向北院聲請提審,律師何仁崴分析柯陣營背後盤算,涉及提審時間限制。

律師何仁崴接受《NOWnews》訪問時表示,拒絕夜間偵訊是柯的權利,而當庭逮捕是補足後續可羈押程序,否則檢察官將恐師出無名,所以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官可以諭知當庭逮捕這個權利。

何仁崴律師並說明,政治獻金案,柯文哲某種程度有自認犯罪,不過京華城案相對就複雜得多。至於柯文哲的律師聲請提審,因為有24小時的時間限制,即使檢察官沒問完也一樣,因此柯陣營的盤算應是,壓縮檢察官訊問柯文哲的時間,讓檢察官比較難問到足以羈押的關鍵事項,至於能問到多少就要看檢察官的功力而定。

根據中華民國《提審法》規定,人民被法院以外之任何機關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之地方法院聲請提審。受聲請法院,於繫屬後二十四小時內,應向逮捕、拘禁之機關發提審票,並即通知該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逮捕、拘禁之機關,應於收受提審票後,二十四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人解交;如在收受提審票前已將該人移送他機關者,應即回復發提審票之法院,並即將該提審票轉送受移送之機關,由該機關於二十四小時內逕行解交;如法院自行迎提者,應立即交出。法院審查後,認為不應逮捕、拘禁者,應即裁定釋放;認為應予逮捕、拘禁者,以裁定駁回之,並將被逮捕、拘禁人解返原解交之機關。



相關新聞


柯文哲案登《BBC》!超越藍綠的「白色力量新政治」接連捲入醜聞


柯文哲登日韓媒體!高喊居住正義、批政治腐敗 卻爆房產金錢醜聞


柯文哲遭查也登中港媒!微博熱議「柯文哲被帶走調查」:很難翻身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政治新聞
人氣政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