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羈押案掀政壇風暴 不抗告聲明各界反應

柯文哲的律師團於9日發表聯合聲明,「不願讓法院為難,如遭羈押,不願抗告!」民眾黨團表示尊重柯文哲不提抗告的意願。然而,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柯文哲仍可在9月15日前提出抗告。



陳佩琪在8日的街講活動中解釋了搜索當天延遲開門的原因,引發各界討論。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對陳佩琪的解釋提出質疑,稱柯文哲為「慢得拉」。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回應稱這類評論不入流,無需回應,「就像我回應王定宇的事情,不會稱呼他是王八千」。



柯文哲羈押事件也引發了對民眾黨未來發展的討論。資深媒體人黃暐瀚指出,民眾黨似乎直接綁定柯文哲個人,缺乏「登出機制」。他分析,若柯文哲最終被判定犯罪,可能導致民眾黨一同「滅亡」;反之,若柯文哲能證明清白,則可能為民眾黨帶來聲勢。



外界對於柯文哲不提出抗告有諸多揣測,律師王至德今(9)日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分享,「其實以往的實務經驗來看,被押進去的被告,鮮少有在起訴之前被放出來的,就算柯文哲抗告,要放出來的機率也相當小,而且不只是抗告成功的機率小,就算是聲請交保,實務上也很少核准的,再抗告或聲請交保其實多半是白費工夫。」王至德也指出,「接下來壓力就轉到檢察官身上了,畢竟押票一次最長2個月,最多再延長一次2個月,也就是檢察官得在4個月內起訴,不然就得把柯P放了,這麼大型的案件要在4個月內結案起訴也是相當辛苦呀」。



柯文哲律師聲明如下:



一、緣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近日所為柯文哲先生應予羈押禁見之裁定(113年度聲羈更一字第10號),其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以辯護人之職責,本應依法循抗告程序提請臺灣高等法院撤銷並發回更審,以尋求救濟。



二、惟以,柯文哲先生於庭前即已向辯護人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二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等語。



三、後經辯護人於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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