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已公告 陳玉珍批行政院「自刪補助」違反法定程序
立法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爭議持續延燒,針對行政院擅自刪減地方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立委陳玉珍4日在質詢中砲火猛烈,質疑行政院是否有權更動已經總統公告的法定預算,直指此舉恐涉違法。
陳玉珍指出,總統於3月21日正式公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其中明列「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2501億1279萬元照列」,此為法定預算內容。她痛批行政院竟以總預算整體遭立法院刪減為由,自行調整地方補助金額,根本違反《預算法》精神,質疑「總統公告的內容行政院說改就改,那我們審預算是在演戲嗎?」
她更以中央與地方預算刪減比例做對比,指出中央僅遭刪減約1.5%,行政部門就聲稱政策推行困難,「那你把地方砍了27%,是要他們切腹自殺嗎?」痛批行政院向下出手轉嫁責任,損害基層權益。
陳玉珍強調,依法行政是公務體系基本原則,總統公告具法律拘束力,行政部門不得擅自調整內容。她也引用刑法21條強調「違法命令不能免責」,警告官員切勿違法執行,以免涉入法律風險。
針對是否違法,法務部代表在答詢中坦言,總統公告經立院審議的預算案確具法律效力,雖行政院援引地方制度法為調整依據,但與總統公告直接內容是否可更動,仍存爭議。陳玉珍要求行政院應依法處理,並正視地方財政壓力,不應以「困難」為由迴避責任。
- 記者: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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