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拍板8警維安!馬英九520卸任禮遇終止 蔡賴交接前夕「過招」
(記者王家俊/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520起終止卸任總統禮遇,《菱傳媒》獨家掌握,考量馬英九4月與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在北京「馬習二會」引發政治效應,警政署以卸任總統禮遇「8至12人」的下限,核定8名警力保護馬英九人身安全,但馬英九晨運部分因非屬公開行程,馬辦與蔡英文政府、賴清德團隊溝通過程擦出火花,最終決定由馬辦申請「調派」警察隨行。
馬英九卸任禮遇終止前的最後一個周末,《菱傳媒》18日清晨5時來到馬英九住家一樓觀察,當時有1名制服、1名便服警員,接近6時增加到7名警力,隨著陪同晨運的3名國安人員現身,穿著短褲、國旗T恤與藍色襯衫並戴口罩的馬英九6時15分下樓運動。記者詢問擔不擔心禮遇終止後的安全,馬英九回應,「沒有啦!沒那麼危險吧!」馬邊向鄰居打招呼邊快走,很快消失在記者眼前。
馬英九辦公室因卸任禮遇議題在蔡賴政權交接之際與執政團隊「過招」,起因自今年2月有媒體傳出馬辦向總統府表達,希望可以延長禮遇時間,但馬辦和總統府都否認,3月間,另有特定媒體報導,馬英九方面曾向警方探詢維安人數及安排駐地等問題,逼得警政署解釋,禮遇結束後除非有重大安全疑慮,否則不可能派員站崗。據了解,都被馬辦視為不友善之舉。
最近一次導火線是5月15日有媒體跟拍馬英九醫院體檢,遭馬辦痛斥無視院方要求尊重隱私、禁止採訪的規定,且馬行蹤遭洩漏,拍攝者態度強硬,引發馬辦高度警覺,並高分貝喊話賴清德,「約束黨內極端聲音,避免造成社會更大動盪」。此外,馬辦對於「馬習二會」後綠委不斷攻擊,激起社會對立,賴清德未拜會馬英九在內的在野領袖,也嗅出不尋常的味道。
馬英九卸任總統禮遇終止後交鋒關鍵的,是警政署核定的8名警力不足以覆蓋馬的晨運狀況。馬英九也不可能放棄維持了50年、即便出訪也不中斷的晨跑與快走運動習慣。據了解,幾經折衝,考量馬英九運動是在大眾的開放空間,馬辦會請警察隨行保護,人數由警政署調派。
《菱傳媒》詢問警政署、馬辦,雙方都不願說明520後保護馬英九警力及規劃。尤其警政署的態度格外低調,記者持續詢問到520前最後週五(18日)下班時間前,警政署都以「研究中」、「持續研議」,未予正面回應。
卸任總統禮遇結束如何維安? 無前例可循
《菱傳媒》取得獨家管道確認,警政署考量「馬習二會」、朝野關係等因素,在最後關頭核定520後派出8位警員保護馬英九人身安全,採輪班制,因此每次馬英九有公開行程,最多會有4名警察人員保護。8人是蔡政府高層建議,因呂秀蓮卸任副總統後申請4名警員保護。據了解,連戰丶蕭萬長丶呂秀蓮及吳敦義在卸任副總統禮遇期限過後,一直由警政署提供安全警衛,但人數不一,視維安情資狀況及需求而定。
負責馬英九卸任後維安的「中興警衛組」520解編後,現役特勤人員先回到特勤中心報到,再歸建原特勤丶軍警單位。除了警政署派8員警力輪班派員保護馬英九公開行程,馬辦規劃延攬退休軍警與馬辦秘書三層聯合執行維安工作。至於馬英九接收蔡英文第1任期使用的Audi A8L座車,520也將交還,馬英九辦公室將會租車並自聘司機。
馬英九卸任總統辦公室部分,2018年馬英九籌設成立「財團法人馬英九文教基金會」並親任董事長後,馬英九卸任總統辦公室業務已逐步移轉至馬英九基金會,卸任總統禮遇終止後,馬辦與基金會合一,仍會在內湖現址,不會另覓辦公室。
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受訪時說,由於卸任總統禮遇結束後的維安,我國並無前例可循。加上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斯洛伐克總理遇刺,更凸顯卸任元首的維安問題,對一個國家的社會穩定有多重要。希望賴清德不要坐視、縱容民進黨政客煽動支持者「仇馬」情緒,甚至暗中鼓動側翼攻擊,絕對要避免發生憾事,否則將是台灣社會不可承受之重。
卸任總統禮遇,過去是「終身制」,直到2011年立法院修正通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將其改為「做幾年、領幾年」,也就是說,卸任總統獲得禮遇的期間,與其總統任職期間一樣長。依法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及蔡英文卸任後,均可享有8年禮遇,但2010年陳水扁所涉的龍潭購地案經最高法院判決11年定讞後,其卸任禮遇已經取消。
比較特別的是故總統李登輝在任總統12年多,卸任後依規定享12年卸任總統禮遇直至2019年;因李登輝擔任過前總統蔣經國副手3年餘,因此自2020年起,李登輝改用卸任副總統禮遇,直至同年7月過世,36年來一直負責李登輝維安警備工作的「大安警衛組」才正式解編。
蔡英文520卸下8年總統任期後,也可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即日起享有8年的卸任禮遇。至於小英的總統特勤安全單位「永和警衛室」在520後將縮編調整為「永和警衛組」,由於蔡屆時會遷出總統官邸,回到寓所居住,特勤單位依規定會在寓所附近尋找合適的警衛據點,提供寓所及人身安全保護。
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卸任總統享5項禮遇措施,包括邀請參加國家大典、每月25萬元禮遇金、保健醫療、8至12名安全護衛等禮遇,另有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費用,每年800萬元,第二年遞減為700萬元,第三年減為600萬元,第四年為500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除了受邀參加國家大典之外,其餘4款禮遇的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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