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陳佩琪人頭公司案移付懲戒機率高 蔣萬安態度是關鍵


分析/陳佩琪人頭公司案移付懲戒機率高 蔣萬安態度是關鍵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配偶、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醫師陳佩琪,日前自曝用兒子柯傅堯名義開人頭公司,雖然7天後改口公司是兒子自己開的,但北市聯醫考績委員會已定今(21日)開會討論,若循往例,陳佩琪被移送懲戒法院議處的機率極高,台北市長蔣萬安的態度更是關鍵。



陳佩琪現為北市聯醫公職醫師,獲有公務員的身分及保障,同時也要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相關義務,8月9日陳佩琪突自曝已用兒子名義開公司,入資10萬元,等9月27日退休再換自己當負責人,因店面不好找,公司地址先設在民眾黨部內,以利接收信件。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明文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陳佩琪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爭議,10日陳佩琪聲稱公司從7月底才開始有正式帳戶,至今還沒開始運作,「我算是有犯意,但未有犯行」。再度自證開人頭公司,招致更多攻擊。



柯文哲見大事不妙,15日表示,「那個不叫人頭,就是父母太疼愛小孩子了,幫他設公司幹什麼?我覺得小孩子長大,自己去打天下就好了」;陳佩琪16日改口稱,公司戶頭是兒子走進銀行開立,10萬元也是兒子的,她只有「開戶前和兒子商討過公司名稱叫什麼好」。惟北市聯醫並不買單,已請她21日到考績會說明。



政府為整飭官箴,近年來處理公務員違法經營商業或兼職案,已少採內部行政懲處,多改用強度更高的外部司法懲戒,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輕則申誡,重則降級改敘,判決結果一律公開,對當事人而言是一輩子的烙印。



懲戒法院每年審理10幾起公務員違法經營商業或兼職案件,《菱傳媒》綜整這些人被抓包的原因,絕大多數敗在銓敘部建置的「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所屬機關只要點選稽核,系統就會跳出哪些職員在外兼職或擔任公司負責人,一翻兩瞪眼,無可抵賴;另有部分案件是同事或外人檢舉;而如陳珮琪開人頭公司、還自我揭露的案子,則是絕無僅有、前所未見。



公務員不用自己的名字,繞一圈改以人頭開公司,仍會被認定經營商業,懲戒法院110年度清字第54號即寫到,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一名黃姓巡佐用謝姓女友名義實際經營一間KTV,依舊屬於違法經營商業,判處降兩級改敘,除了管制升遷,還影響薪俸與退休金。



陳佩琪前稱因自己具有公務員身分,所以先入資10萬元用兒子名義開公司,等到退休後再接任負責人,看似合法,實為誤解法令。司法實務上,公務員並無法透過任何繞道手段,規避禁止經營商業的法律限制,也難以未營運而脫免處罰。



陳佩琪還強調已託人撤銷智堯資訊傳媒,撤銷前也不會運作,這番話反印證了她有管領、處置該公司的完全權限,更坐實開設人頭公司的質疑,至於有無營運、是否獲利,只是懲戒法院衡酌懲戒力道輕重的考量因子,不影響經營商業應付懲戒的事實基礎。



事實上,陳佩琪不是首位因經營商業而面臨議處的醫師,前台大醫院感染科醫師孔祥琪在職時,就因以「林氏璧」為名經營商業部落格並分潤獲利,被判決記過一次;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一名詹姓醫師,也在「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上被勾稽比對出擔任一間醫療儀器公司負責人,而處申誡一次。



針對陳佩琪疑似違法經營商業一事,北市聯醫上周已通知她說明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定21日召開考績會,請她出席陳述意見。陳將針對資本額10萬元的來源、是否為實際負責人、為何公司有權設在民眾黨部等爭點進行答辯,若考績會最終認定經營商業「不成立」,則她可安全下莊。



反之,考績會若認定陳佩琪的違失行為「成立」,把會議決議上報給台北市政府後,將由具有移付懲戒權的台北市長蔣萬安親核,依照慣例,這類案件送懲戒法院的機率不低,合議庭如認有需要兩造攻防之處,還會開啟言詞辯論,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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