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宏誠風聞奏事》政院訴願決定書竟出現荒謬的「中共國籍」用詞


桂宏誠風聞奏事》政院訴願決定書竟出現荒謬的「中共國籍」用詞

行政院的訴願決定書中雖然避開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卻荒謬絕倫地搞出個「中共國籍」的用詞。中共是「中國共產黨」的簡稱,只是黨名而不是國號,故中共只可連綴「黨籍」或「政權」成「中共黨籍」或「中共政權」等成詞。(圖/取自網路)

作者/桂宏誠

卸任南投縣議員一年多後,卻遭內政部解除議員職務的史雪燕,不服內政部的行政處分向提出行政院提起訴願後,日前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毫無意外地做出駁回的決定。但令人驚異的是,在訴願決定書所述的駁回理由中,竟然出現了「中共國籍」的名詞,凸顯許多具法律學者身分的訴願會委員,願意悖於學術良知也要為民進黨政權操弄政治。

史雪燕是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經許可來台「定居」後,持「定居證」去戶政事務所初設戶籍及同時申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她並不是依據《國籍法》經「歸化」程序獲得在台定居的許可,且同時成為中華民國的國民。這是因為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也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並不承認中共統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然而,史雪燕成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人民十年後,依法即具有參選的資格,其後她也擔任了南投縣議員。沒想到在她卸任一年多後,卻遭內政部以就任前未依《國籍法》辦理「外國國籍」為由,解除已卸任的職務。內政部做出如此荒謬的行政處分,理由的確可騙騙不清楚法律規定的社會大眾,但卻保留下這一頁荒謬的歷史文件。

去年三月官方媒體「中央通訊社」有篇報導,介紹陸配申請在台灣設戶籍及領國民身分證的程序。而這篇報導說明了資料來源是內政部,而且附註說明「台灣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與護照,陸配申請入台籍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毋須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因此陸配毋須參加歸化測試」。

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皆未修改,怎麼賴清德上任總統後,就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和中華民國互不隸屬呢?也因此,內政部才把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視為為「外國」,從而認定史雪燕擔任公職前並未放棄外國國籍。事實上,史雪燕獲許可來台定居的條件中,須繳交大陸地區的身分證和護照等身分證件,從而也喪失了大陸地區的戶籍和我們本不承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行政院的訴願決定書中雖然避開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卻荒謬絕倫地搞出個「中共國籍」的用詞。中共是「中國共產黨」的簡稱,只是黨名而不是國號,故中共只可連綴「黨籍」或「政權」成「中共黨籍」或「中共政權」等成詞。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中有許多法律學者擔任委員,他們會使用「中共國籍」一詞,要不是對兩岸關係的法制缺乏認識,就是毫無學術良知。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桂宏誠風聞奏事》政院訴願決定書竟出現荒謬的「中共國籍」用詞

桂宏誠,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及格,三進三出政府機關。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和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博士,校名都不怎麼政治正確。目前擔任生涯第一個工作機構民主文教基金會的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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