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持48部未成年影像不認罪 檢不排除傳喚孟耿如作證

黃子佼持48部未成年影像不認罪 檢不排除傳喚孟耿如作證

藝人黃子佼因非法持有未成年性影像,被北檢起訴後,追查發現除了原有的7部,另查出其他41部影片,共計48部性影像,而黃原本坦承犯行,卻又突然改口不認罪,檢察官甚至提出聲請傳喚其妻孟耿如出庭作證;北院今天(20日)下午3度開庭,最終未正式聲請孟耿如作證,黃子佼抵達北院時,全程不發一語。

北院今天下午4點第3度開庭,目前檢方沒有再新增併案審理的影片數量,但不排除勘驗、鑑定扣案影像,據了解,黃子佼否認下載新增的41部影片,因此,檢方原本有意聲請傳喚孟耿如作證,最終未正式聲請;辯護律師團認為,孟耿如與本案無關聯性,沒有必要傳喚,若檢方真的聲請,孟耿如也可以拒絕證言。

回顧此案,黃子佼2023年被指控性侵,在檢調偵辦案件時,從他的住處查扣4TB的隨身碟,發現存有7部未成年性影片,並得知影片來源自非法色情網站「創意私房論壇」,因此黃子佼被控非法持有未成年偷拍性影像,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

由於當時黃子佼在偵查中曾認罪,獲判緩起訴處分,為期2年,附加支付公庫120萬元、1200字悔過書,不過,事後案子由台灣高檢署,以偵查不完備發回,北檢今年5月起訴,北院分「矚易」案號審理。

然而,法院7月15日、8月12日的準備程序庭中,黃子佼更換律師辯護,突然大轉彎改口「不認罪」,委請律師代為答辯,律師強調,黃子佼的檔案,都是在《兒少法》修法前下載,以舊法規定並不構成犯罪要件,律師也指,偵查檢察官舉證有疑,扣案性影像疑遭受汙染、不具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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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則認為,經手證物的辦案人員有很多,律師並未指明證據在何階段遭汙染、變造,檢方甚至當場反嗆,「那麼傳喚黃子佼的老婆作證如何?」,法庭氣氛相當火爆,今天北院再度開庭,黃子佼同樣身穿白色棒球帽、深藍色襯衫、格紋長褲,進入法庭開庭,抵達時不發一語。(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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