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三讀修正 80歲長者聘外籍看護免評巴氏量表

《就業服務法》三讀修正 80歲長者聘外籍看護免評巴氏量表

「巴氏量表」是目前長照家庭是否能申請外籍看護的關鍵,立法院今天(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開放80歲以上長者免經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請外籍家庭看護。

在野黨立委提案,年滿80歲以上長者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亦即不用巴氏量表就可申請外籍看護。立法院今天召開院會,以朝野3黨各自提出的再修正動議進行表決,國民黨團以席次優勢通過其再修正動議提案,完成三讀。

三讀條文明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此外,被看護者具有原住民身分時,其評估與認定方式應由衛生福利部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定之。


《就業服務法》三讀修正 80歲長者聘外籍看護免評巴氏量表
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槌宣布《就業服務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張哲偉攝)

對此修法,勞動部發布新聞稿對此表示遺憾,認為新法將會衝擊重症家庭聘移工照顧權益。

勞動部引用內政部與衛福部相關統計,台灣80歲以上人口91萬人,其中健康人口約53萬人,即使只有3成健康長者提出申請,也會產生16萬名家庭看護移工需求,加上每年自然增加約1萬的需求,預計將產生10萬多的人力缺口。

勞動部指出,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22.7萬人,此次修法預期新增大量移工需求,不僅加劇家庭看護移工市場供需失衡,主要移工來源國也無法立即放大供給,這將導致家中有重癱、長期臥床、插管的失能者家庭,可能因移工「棄重擇輕」而更難找到或留下外籍看護。

勞動部說,無論是海外招募、訓練及引進時程都可能拉長至數月以上,供應不足更將推高聘僱成本,也可能對於照顧品質造成影響。

勞動部表示,新法將造成外籍看護市場供需失衡加劇,衝擊重症家庭照顧權益,勞動部將一本初衷,持續簡便申請作業程序及時程,盡力確保重症家庭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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