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擴大召集「不限退役8年」惹議 內政部解釋:僅在特殊狀況發生

內政部與國防部近期修正《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放寬召集年限與次數,並取消每年召集不得超過60日的限制,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及討論。對此,內政部解釋,目前仍維持既有做法,僅在特殊狀況下才會審慎考量擴大召集範圍。
根據行政院於2022年核定「因應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之替代役配合方案」,替代役人力被納入民防系統,分為平時訓練、演習的「演訓召集」與非常時期或戰變實施的「勤務召集」。此次修正後,平時演訓召集的日數由原本1日內延長至5日內,而勤務召集則刪除過去「全年不得超過60日」的限制。
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正目的在於強化替代役備役役男的緊急應變與自主防災能力,以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國際局勢變化及頻繁發生的天然災害,確保必要時能靈活調整召集條件。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目前替代役備役召集仍依循既有方式,召集日數不超過5天,對象以退役8年內的備役役男為主,只有在發生如大規模地震、海嘯等重大災害時,才會與國防部協商,評估是否召集退役9年以上但尚未除役的役男參與救災。
針對外界關切替代役男是否可能被派上戰場,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替代役無論是現役或備役,其主要職責仍為民防、災害救援及緊急動員,不涉及作戰任務。她強調,此修正是依據2022年行政院指示辦理,當時政府已決定將義務役服役期延長至1年,並將替代役納入民防體系。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是為確保在非常時期或事變時民防機制能夠順暢運作,因此放寬召集年限與次數,並取消每年召集不得超過60日的上限,讓替代役備役人力可以更靈活地支援全民防衛需求。目前修正辦法仍處於預告階段,內政部將持續搜集各界意見,最後將依法定程序公告。(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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