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與瑞典共同辦理化學物質控管訓練 精進我國化學品管理

環境部於113年5月21日至23日辦理113年臺灣瑞典化學物質預防控管訓練─無毒家園建構及PFAS管理課程計畫,邀請瑞典化學署(Swedish Chemicals Agency, KEMI)三位資深官員及化學品管理專家來台交流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等議題,環境部彭啟明部長相當重視PFAS及化學品管理議題,特別蒞臨本次教育訓練致詞勉勵,期許此次交流可以促進我國與瑞典的化學品管理經驗交流,並汲取瑞典方PFAS管理經驗,精進我國PFAS管理策略。環境部表示本次訓練內容包括無毒家園行動計畫(Action plan for a non-toxic everyday environment)、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er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PFAS)管理、歐盟化學品登錄、評估、授權及限制規章(The regulation on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 Regulation)介紹、化學物質與混合物之分類、標示及包裝規章(The regulation on classification, labelling and packaging of substances and mixtures, CLP Regulation)推動經驗及新危害分類介紹等跨部會議題,為「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系列活動。環境部說明瑞典推動無毒家園計畫已有十年以上的經驗,屬於瑞典國家層級的行動計畫,致力於減少化學品對於人類和環境造成的危害風險,其核心概念為「人類在環境中創造或提取的物質,絕不得威脅人類健康或生物多樣性」;我國亦已逐步推動無毒家園計畫,期許透過這次的訓練與瑞典化學署專家直接溝通擷取推動經驗,結合我國國情持續推展我國無毒家園計畫。環境部指出PFAS為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依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定義共超過一萬化學物質,我國配合聯合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以下稱斯德哥爾摩公約)將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烷磺酸鋰鹽、全氟辛烷磺醯氟、全氟辛酸及全氟己烷磺酸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納入附件A消除清單,已公告其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並訂定運作管理規定;瑞典為歐盟提案全面管理PFAS法案五個提案國之一,對於PFAS物質管理具多年經驗,期許經由此次交流,強化我國PFAS管理制度。環境部指出化學品標示為預防性管理的重要一環,通過妥善標示,有效降低化學品運作風險,此次邀請瑞典分享歐盟推動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GHS)經驗,進一步推動我國化學品管理接軌國際管理規定。彭部長致詞並期許此次教育訓練可促進環境部與瑞典化學署的交流,逐步建立我國PFAS管理政策及無毒家園國家計畫,完備我國化學物質管理策略與制度,進而與世界各國共同推動全球化學品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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