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2年12月6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2年12月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有關「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25條及「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4條規定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203855095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施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30
參、核准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元大優選台股ETF連結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6)日核准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投資國內之「元大優選台股ETF連結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之2檔子基金分別為「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臺灣ESG永續 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新臺幣計價發行,並分別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各子基金之保管機構。
該2檔子基金應於核准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各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1億5千萬元。
「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臺灣ESG永續 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分別以連結「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臺灣ESG永續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主基金)之績效表現為管理目標。
為達成前述操作目的,各子基金應自成立日起15個營業日內,投資於主基金總金額應達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90%以上(含)。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蔡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26
一、預計112年12月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有關「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25條及「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4條規定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203855095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施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30
參、核准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元大優選台股ETF連結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6)日核准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投資國內之「元大優選台股ETF連結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之2檔子基金分別為「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臺灣ESG永續 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新臺幣計價發行,並分別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各子基金之保管機構。
該2檔子基金應於核准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各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1億5千萬元。
「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臺灣ESG永續 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分別以連結「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臺灣ESG永續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主基金)之績效表現為管理目標。
為達成前述操作目的,各子基金應自成立日起15個營業日內,投資於主基金總金額應達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90%以上(含)。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蔡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26
- 記者: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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