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3倍甩脂效果」真的嗎?無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小心遭罰!

公平會於6月9日第1602次委員會議通過,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優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momo購物網銷售「【巧福】魔力塑身板UC-996(摩塑板/舞動機/動動機/甩脂機)」商品,廣告宣稱「增加3倍甩脂效果」涉有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富邦媒體公司及優程公司各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富邦媒體公司及優程公司於網站銷售塑身板,有關廣告影片雖刊載消費者使用該商品及跳繩甩動跳躍之震動次數,惟廣告宣稱「增加3倍甩脂效果」,其整體予人印象乃使用該商品時,可獲廣告所宣稱甩脂之功效,且較一般運動,增加3倍以上之效果,進而達到瘦身目的。
據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之意見,其僅在測試震動板在單位時間內往復的次數,並未對使用該商品與身體脂肪甩動速率有無關聯進行驗證,亦未對「增加3倍甩脂效果」與使用跳繩跳躍之關聯、與該商品震動之關聯進行驗證。復據中華民國肥胖研究學會表示該商品每秒震動次數屬於機器震動,尚無相關文獻實證報告能有甩脂功能,且無學理依據可佐證該商品具廣告宣稱之甩動脂肪效果,故富邦媒體公司及優程公司銷售塑身板之廣告宣稱,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商品之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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