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警車汰換 提升維護治安效能

【記者林玉芬彰化報導】縣府採購警用汽機車,縣長王惠美表示,今年以3,340萬元預算採購24輛警用汽車以及121輛警用機車,明年還要編列將近3,800萬元採購24輛警用汽車以及110輛警用機車,提升警察打擊犯罪、維護治安的機動力。也謝謝八大民力系統在背後給予支持,讓同仁們無後顧之憂,在治安、交通上有傑出的表現,縣府也會珍惜所有資源,在交通、治安部分,繼續打拚,讓鄉親更加幸福。

王惠美表示,警察局今年在治安及交通工作上優異表現,獲得中央評核多項獎項,在治安部分獲得偵防詐欺犯罪工作評核特優,在交通方面獲得全國道安「金安獎」交通執法組第1名,社區治安評鑑連續18年獲得特優成績。

王惠美指出,老舊辦公廳舍加速整(修)建,包括目前已竣工的北斗分局田尾分駐所、員林分局萬年派出所、埔鹽鄉綜合行政大樓內的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興建中的有彰化縣鹿港區綜合行政大樓內的鹿港分局福興分駐所,還有規劃設計中的警察局綜合行政大樓及芳苑分局原斗派出所等6處辦公廳舍,總經費高達5億6,500多萬元,讓警察辦公廳舍更加現代化。

警察局表示,此次購置的巡邏車具有高剛性車體,有效強化駕馭穩定性及安全性,車身採低重心設計,可確保高速行駛保持平穩,讓員警在面對歹徒時,有更多的安全防護,巡邏機車體積小、機動性高,不受地形限制,且具有節能的功用,充分發揮「螞蟻雄兵」的功效,有效提升員警服務民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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