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衛生局呼籲勿攜帶加熱菸或電子煙入境

【記者林玉芬南投報導】近日縣府衛生局接獲數起由財政部關務署查獲民眾出國旅遊返國違規攜帶加熱菸或電子煙入境,經查明係因民眾受託代為購買加熱菸或電子煙,衛生局皆依違反「菸害防制法」開罰5萬元罰鍰。
南投衛生局呼籲勿攜帶加熱菸或電子煙入境

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112年3月22日修法施行上路,不僅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也納管指定菸品(加熱菸),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可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至今沒有任何廠商通過審查,因此目前加熱菸在台灣仍然違法。不論是旅客從機場或港口入境,甚至以郵寄包裹或快遞入境,海關皆加強攔檢並移案給衛生局裁處,違規攜帶或郵寄電子煙/加熱式菸品入境者,除了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第26條2項規定,裁處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鍰,還要依法被要求在一定期限內完成該菸品銷毀。
自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後,縣府衛生局已裁處輸入電子煙或加熱菸47件,累計監督銷毀898條加熱菸及加熱菸主機、電子煙等違規貨品,共裁罰235萬元,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民眾如有任何菸害防制相關問題,請撥打菸害專線 049-2203785 或 0800-5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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