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聆聽民意、回應期待,司法改革永不止步

對於今(13)日聯合報所提對司法改革之建言,本部虛心傾聽、審慎研酌,將持續推動司法改革的承諾,茲就所提建議說明如下:


一、制定揭弊者保護法: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參酌各界建議,為降低對私部門之衝擊,立法策略調整為公部門先行,私部門則同步以行政指導推動,未來再逐步擴及私部門法制化,已由行政院繼續審查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預訂於113年5月16日將本草案排審。本部自103年迄今,共計研擬15版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報行政院,行政院共計召開12次草案審查會議。行政院於112年11月1日核定推動揭弊者保護專案,於立法通過前,強化私部門之行政指導措施。


二、設立司法科學委員會:為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設立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之決議,本部於112年8月24日將法醫研究所改制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組織法草案函報行政院,擬將法醫研究所改制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於該院設置司法科學委員會,就司法科學提出認證規範及推行司法科學政策,並依行政院112年12月21日及113年1月25日召開改制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會議之結論,於113年4月23日函行政院「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改制計畫及組織法相關草案」,內容為彙整民間團體及各部會提出之可行性政策規劃,刻正積極進行中。


三、提升鑑定品質:依據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制定並推動司法科學政策,提升總體科學證據品質」,在「科技化的法務部」政策下使用先進的檢驗科技,完善法醫與鑑識效能,本部法醫研究所於111年6月14日提出4年期法醫電腦斷層掃描(PMTC)協助相驗解剖計畫。分別於111年11月29日委託臺大醫院辦理北區CT掃描,並協助判讀掃描影像、111年12月27日建置中區法醫CT及112年12月12日建置南區法醫CT,112年共執行250案,113年1至4月共累積168案。醫學影像是目前醫院臨床常見的檢查方法,在歐美日澳等先進國家皆已運用在法醫相驗解剖,以提升法醫相驗解剖的品質。我國建立影像中心後將增加預算及人力以保存司法證據,協助家屬對於死因之探究及協助司法案件發現真實之能力。


四、建立獨立的刑事冤案特別救濟制度及強化冤案受害人之名譽回復及社會復歸:冤獄賠償法及刑事補償法為司法院主管法規,為平復冤獄受害者所受損害、完善刑事補償制度,行政院於109年6月18日通過司法院函請會銜之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大幅放寬刑事補償之適用範圍,送請立法院審議。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已於112年12月5日三讀通過,並於112年12月15日公布,將刑事補償受害人具備可歸責事由、故意誤導偵查或審判行為之類型明文化、具體化,並調整已繳納罰金、易科罰金、沒收或追徵有拍賣物賣得價金之補償金額、刪除補償金額酌減規定、賦予刑事補償受害人得自由選擇補償金支付方式、增加聲請重審之事由,並完善補償請求權時效之起算時點及請求之期間限制,刪除平等互惠原則之規定,以更加健全刑事補償制度,保障受害人權益。


司法改革是一個持續進程,需要各方共同參與及支持,本部秉持開放之態度,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對話,攜手打造更加公正、透明和值得信任的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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