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修正恐大幅增加中央支出 卓揆:政院難以同意 促立院法律提案遵循法定原則、回歸兩院協商共識

針對立法院院會擬排訂審議「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其中包含讓所得稅級距未達20%的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部分,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6)日在行政院會表示,此次修法若以本(113)年度65歲長者,約467萬人口計算,中央政府須增加384億元財政支出,讓行政院無法承受,難以同意,且修法內容亦未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卓院長指出,日前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進行協商時,行政院已和朝野各黨團提出未來法律提案都應依照憲法第70條、預算法第91條、財政紀律法第5條,以及大法官釋字第391號解釋等法定原則辦理,並達成共識。依據相關法規所示,「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以及「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卓院長強調,「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審查時,請衛生福利部據理力爭、清楚說明;也請立法院黨團透過協商,提醒朝野黨團當時與行政院所做的協商共識,且不應將質詢、備詢視為意見,必須正式徵詢行政院意見。卓院長希望立法院朝野黨團遵照憲法、預算法、財政紀律法、大法官解釋等相關規定,尊重行政院的職權,不要破壞立法、行政兩院先前所達成的共識,否則對兩院未來互動絕無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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