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第二分局偵破胡書瑜等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傷害 恐嚇危安及妨害秘密案

中正第二分局偵破胡書瑜等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傷害 恐嚇危安及妨害秘密案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長黃瀰嬗。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報案人張姓民眾於112年6月至9月間,在上述時、地返回住家時,多次遭嫌疑人持鋁棒、徒手毆打,並以不明液體朝被害人潑灑,遂向中正第二分局報案,警方相當重視,遂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據以偵辦。



專案小組透過調閱監視器及金流循線追查胡姓主嫌等11人到案,經查本案係因查緝到案共犯成員孫姓犯嫌,渠供稱係受胡姓女子委託,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傷害、恐嚇危安及妨害秘密等罪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於113年8月2日依教唆傷害、恐嚇等罪起訴胡姓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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