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上加框露餡 三重警鷹眼秒拆穿違停假車牌

框上加框露餡 三重警鷹眼秒拆穿違停假車牌

《圖說》車主從超商出來,表示車子是他的,員警核對完身分。〈三重分局提供〉


【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大同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台自小客車在路口處違停,查詢小客車車牌資料時,灰色的車子變成紅色,仔細一看,確定小客車懸掛假車牌,立即將車主依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三重分局長黃國政表示,若車牌遭吊銷或註銷,應依監理站(所)處分指示辦理,切勿以身試法,擅自懸掛假車牌上路,警方將嚴厲查緝懸掛假車牌等不法情事;並再次呼籲懸掛假車牌恐涉及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心存僥倖的代價就是要負起刑事責任。



三重分局指出,三重警分局大同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轄區正義南路、光興街口,發現一台自小客車在路口處違停,立即上前查看。結果員警上前東看看西看看,車子裡面也沒有人,詢問路旁民眾才知道原來駕駛進去旁邊超商買東西。



框上加框露餡 三重警鷹眼秒拆穿違停假車牌

《圖說》車主懸掛假車牌行駛,依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送辦。〈三重分局提供〉


此時,一名40歲的杜男從超商內跑出來,表示車子是他的,在核對完身分後,員警在查詢小客車車牌資料,結果應該是灰色的車子怎麼變成紅色了。察覺有異的員警上前仔細一看,車牌又有邊框呢,馬上確定小客車懸掛假車牌。隨即告知車主表示其懸掛假車牌行駛,依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需要將他帶回派出所。



杜男犯嫌訊後依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新北地檢偵辦,同時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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