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11/17舉辦學前特幼優先入園鑑定安置說明會
【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114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家長說明會,將在11月17日及23日上午及下午,於新北市政府5樓507會議室辦理共4場實體說明會。有關學前特幼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家長實體說明會報名,可採網路報名https://forms.gle/srfsEiHoVmJbAVfH9或電洽新北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8943-2041報名。
教育局表示,凡設籍新北市的幼兒、學齡滿2歲至5歲(108年9月2日至112年9月1日出生者),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2.新北市合約評估鑑定醫院綜合報告書或診斷證明,或3.未持前項所述之證明,但幼兒發展與同年齡孩子相較明顯落後,或4.具異常特殊狀況需要特殊教育服務者,均可於今年12月2日至31日申請。
教育局指出,新北市為落實特殊教育向下延伸,提供特殊教育幼兒適性教育與專業輔導學習環境,每年皆辦理一次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作業,並提供2個報名區間:報名區間(一)為12月2日至13日止,可至各公立高中、國中/小附設幼兒園報名。
報名區間(二)為12月16日至31日止,可至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中和區秀山國小)、三重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三重區厚德國小)、新莊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五股區成州國小)或板橋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板橋區文德國小)報名。
教育局提醒欲報名學前特幼優先入園鑑定安置者,請務必詳閱「新北市114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簡章」,並於報名期間備妥下述資料完成報名:1.新北市114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報名表暨家長同意書(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需簽名);2.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或半年內戶籍謄本正本(需含幼兒詳細記事);3.身心障礙證明、新北市合約評估鑑定醫院綜合報告書或診斷證明之影本(有前述文件者請檢附,無則免附);4.低收/中低收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中度以上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特殊境遇家庭之相關證明(有前述文件者請檢附,無則免附)。
- 記者:民眾網
- 更多政府消息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