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受保護樹木因颱風天災致受損倒伏處理原則文化局說明

有關本市受保護樹木因颱風天災致受損倒伏處理原則,本局說明如下:


有關本市受保護樹木因颱風天災致受損倒伏處理原則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倘受保護樹木倒伏而影響交通通行、壓損民宅等涉及公共安全之狀況,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及工務局將針對倒伏樹木影響公安部分予以切枝清除,後續再由權管單位妥為處理,以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第二階段,文化局將於颱風天災過後邀集樹保委員進行現場勘查,勘查內容包含確認受保護樹木健康情形及生長棲地條件。由於扶正樹木需要進行土壤開挖,棲地小者不具備樹穴擴增之條件;又扶正後需要加固支撐,支撐架的高度及角度須配合大型樹木量體,給予足夠架設空間,故樹木是否能原地扶正養護救治,需綜合評估以上條件。如因公安因素已強力修剪或移除、粗大主幹分枝破損嚴重或確認染褐根病等因素導致無法救治,樹保委員則同意解除列管。


位於本市濟南路二段2號前受保護榕樹(編號2827),本局於風災過後,即11月1日經安排樹保委員現場會勘,該樹係受風勢過大影響而倒伏,又該樹木位於道路用地且根系與地下管線交錯,無足夠之下挖空間可供回植,淺植扶正後可能再次倒伏,有高度公共安全之風險,經委員綜合評估予以解除列管。


文化局表示,每一株受保護樹木都很珍貴,針對有維持生長可能的受保護樹木,將盡力救治保護,以保護臺北市的綠色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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