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開發公司未依約還地 中市地政局提起訴訟
【民眾網諸葛志一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屯區惠國段60、65地號等2筆抵費地,新國開發地上權合約去年12月到期,至今仍未拆除建物歸還土地,市府已提訴訟,目前仍有商家進駐營業,地政局10日前往放置告示牌,呼籲業者盡速還地。新國開發表示,延長地上權目前訴訟中,市府主張拆房還地並無理由。
西屯區7期惠國段60、65地號等2筆抵費地,位於市政北一路及文心路口轉角的新國自在商場及市政路上,市府於2003年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由新國開發得標,市府與新國簽訂契約書,地上權存續期間自200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止。
地政局指出,合約已於去年12月4日到期,契約書明確約定,地上權存續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市府自去年8月起多次函知新國應依契約約定,於地上權契約到期後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並拆除建物返還土地,業者經多次函告仍未依約執行,市府捍衛公權力已提訴訟。
地政局強調,目前仍有眾多商家持續營運,地政局已委任律師寄送存證信函通知各商家,卻均遭該公司退回;且該公司仍有招攬新商家入駐情形,為免影響商家權益,市府下午於惠國段60、65地號等2筆土地上放置告示牌,以周知現有及潛在的承租商家。
新國公司說明,公司於去年11月提起延長地上權15年的民事訴訟,目前訴訟審理中,公司擁有的建物為合法建物,且目前具有地上權,台中市府主張拆除房屋歸還土地並無理由。
- 記者:民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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