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環聯手破獲環保犯罪 假回填真棄廢棄物

現場挖土機具、過篩機及發電機(圖/環保局提供2025.3.19)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去年7月接獲民眾反映,沙鹿區山坡地遭違規棄置並回填營建廢棄物情形,隨即派員現地勘查及進行監控,並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成立專案小組,啟動「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機制,通報台中地檢署,並立即分案偵辦。經查不法獲利達新台幣6,800多萬元,全案於日前偵查終結,檢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水土保持法罪嫌起訴被告謝姓等4人。
環保局說,透過「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小組平台」運作, 通報臺中地檢署國土組吳錦龍主任檢察官,並由台中地檢署立即分案由洪明賢檢察官指揮偵辦,在地檢署指揮檢、警、環等國土保育查緝單位下,共同攜手合作,於去年8月底發動稽查搜索,成功破獲該起環保犯罪集團,有效防杜不肖業者「假回填土方真棄置廢棄物」的犯罪行為,破獲謝姓等4人「假借水土保持之名」,實際從事非法回填廢棄物的犯罪行為,違規使用面積達5,600多平方公尺。
環保局補充說明,本案謝於113年2月起向不知情地主承租位於台中市沙鹿區的土地,夥同楊、林及陳等人架設圍籬,收受來源不明的營建混合物,並從事整地、堆置及掩埋行為,專案小組獲報後,於8月間展開監控、埋伏及蒐證,待時機成熟,當場查獲謝嫌等人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及挖土機從事整地、傾倒及掩埋廢棄物行為,依現行犯逮捕並查扣營業貨運曳引車1台、挖土機2台及發電機1台。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為杜絕環保犯罪案件,檢警環等機關已組成聯合查緝機制多年,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也提醒,土地出租人勿貪圖小利而因小失大,請務必慎選租賃對象及確認承租用途,並加強巡視,善盡「土地管理」責任,避免土地或廠房遭非法棄置。如土地出租人未善盡管理義務,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出租人亦需負起環境復原的狀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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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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